新平县班良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平县审计局于2016年11月,对新平县班良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 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新平县班良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水利厅批复,概算总投资696.67万元,该工程到位建设资金697万元,累计支出495.30万元,审定项目完成投资610.35万元(不含已完工未结算工程)。工程于2015年9月30日开工,于2016年5月30日完工。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从立项批复到合同的签订和组织施工,能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管理的规定执行,实行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管理。工程财务反映了项目资金来源和支出的实际情况。 二、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新平县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处理。审计建议:(一)该项目节余资金86.65万元(含基本预备费20.29万元),建议报相关部门审批使用。 (二)进一步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三、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新平县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对审计提出的建议比较重视,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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