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戛洒镇戛洒社区曼李村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平县审计局于2014年11月至2014年12月,对新平县戛洒镇戛洒社区曼李村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新平县戛洒镇戛洒社区曼李村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经玉溪市环境保护局、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对新平县戛洒镇戛洒社区曼李村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批复》(玉市环〔2014〕55号)批复:村庄污水收集工程敷设排污管466米,截污管573米,配套建设格珊井检查井截流井等设施;建设“氧化塘+表流湿地”处理系统1套,处理规模为25m3/d;配置4个可卸式垃圾箱,塑料垃圾桶60个,收集农村生活垃圾,村庄生活垃圾由戛洒镇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新建环保宣传栏1个,提高村民环保意识;项目投资概算共75.16万元,申请省级生态建设专项补助资金50万元,其余不足由地方自筹。截至2014年2月28日,到位资金合计600 000元,其中:省级资金500 000元,县级资金100 000元;累计支付600 000元,审定投资747 615.95元。工程于2013年9月2日开工,2014年1月30日完工。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从立项批复到合同的签订和组织施工,能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管理的规定执行。工程财务反映了项目资金来源和支出的实际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3 649.6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款要求如数核减,按审定金额结算。 针对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建议:进一步做好工程管理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新平县戛洒镇人民政府对审计提出的建议比较重视,多计的工程款已如数核减,审计建议已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