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2018年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成效明显 文章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玉溪市环境监察部门以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意见为重点,严格落实“网格化”和“双随机”环境监管,健全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的沟通协同机制,充分运用重罚、曝光、入刑等手段,加大环境监管和环境执法力度,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进环境守法新常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一是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全市累计出动环境监察人员8025人次,检查企业2818家(次),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280份,处罚金额3101.78万元。全市共办理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案件52件(其中:查封扣押12件、限产停产21件、移送行政拘留18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件),比去年增加13件,增长33.3%,有效震慑了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自动系统建设稳步推进。修改完善了《玉溪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玉溪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考核工作方案》,强化在线监控数据在环境执法中的运用。全市92户重点污染企业的386台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完成建设安装,通过验收并和环保部门联网运行,国控重点监控企业数据传输有效率在全省排名前列。 三是环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实施《2018年玉溪市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玉溪市2018年“三湖”流域环境监察工作方案》。开展了纳污坑塘整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化工污染专项执法检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工业污染源全面排查等环保专项行动。 四是污染投诉处置及时有效。通过理顺和整合各类投诉系统和平台,认真做好 “12369”环保热线、微信举报系统、环保网站、云南省信访系统、“96128”政务信息查询热线等工作,畅通群众诉求和机关服务基层和群众的渠道,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案件,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2018年全市共受理群众投诉763件,办结763件,办结率100%。 五是辐射环境安全监管有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方针,多措并举,严格管理,抓好全市辐射环境安全监管。新办理6家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领2家,审批1个核技术利用环评报告表,收贮放射源3枚。对180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共检查放射源160枚,射线装置277台。对全市124家核技术应用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到期进行延续、变更、注销。2018年全市未出现放射源失控、丢失和被盗,未发生辐射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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