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检查时,因预热器C4锥部物料堵塞,于2019年9月24日停窑检修,未生产; 二、2014年7月14日,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对原公司核发《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排污许可证530427100003327B0026Y,有效期为2015年7月1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该公司设置有固定的危废物暂存点,有标危识牌,建有相关管理台账。与云南泽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合同,2019年5月2日共转移9.41吨。 四、该公司利用水泥生产线余热建设4MW余热发电站项目于2019年4月30日通过专家验收;年产20万吨矿渣粉磨技改项目于2019年5月4日通过专家验收;扬武镇丕且莫石料场扩建项目于2019年5月30日通过专家验收; 五、检查时,该公司对脱硫石膏堆场(外购生产原料)堆存不规范问题已制定了整改方案。原有两堆脱硫石膏,检查时,其中一堆已全部用于生产,另一堆计划逐步生产消耗。 六、环境风险及应急管理情况:环评及批复要求的风险防范对策措施已基本落实。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年7月13日由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5304002017028L,储备有应急物资。 七、存在主要问题:不规范堆存的脱硫石膏未全部清理消耗。 八、监察要求:1加强对各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确保恢复生产时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加强废机油的管理,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要求对厂区内的废机油进行规范收集、堆存和处置;3.完善厂区防扬尘措施,尽可能降低扬尘污染;4.严格按照《新平县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方案》要求,确保按时完成脱硫石膏堆场环境问题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