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和种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新污染物可以广义地理解为任何合成的或天然存在的化学物质或微生物,它们在环境中通常不被监测或管理,具有潜在的已知或可疑的生态和人体健康不利影响。这些污染物包括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多种化学品,包括药品、个人护理产品、杀虫剂、工业和家用化学品、金属、表面活性剂、工业添加剂和溶剂等。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有四大类:一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是内分泌干扰物,三是抗生素,四是微塑料,在被排放到环境中后,被界定为新污染物。 (2)新污染物“新”在哪?相对于大家熟悉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常规污染物而言,新污染物的新体现在下面四个“新”。 【新监测】化学物质已在环境中很长时间,但直到开发了新的监测方法才被识别; 【新物质】新合成的化学物质释放到环境中; 【新排放】现有化学物质的用途或处置方式发生了改变导致化学物质释放到环境中形成了新污染物; 【新危害】我们刚刚开始认识到某些在环境中的污染物对环境或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 (3)特点: 一是危害比较严重。新污染物对器官、神经、生殖、发育等方面都可能有危害,其生产和使用往往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 二是风险比较隐蔽。多数新污染物的短期危害并不明显,一旦发现其危害性时,它们可能通过各种途径已经进入环境中。 三是环境持久性。新污染物大多具有环境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的特征,在环境中难以降解并在生态系统中易于富集,可长期蓄积在环境中和生物体内。 四是来源广泛性。我国是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大国,在产在用的化学物质有数万种,每年还新增上千种新化学物质,其生产消费都可能存在环境排放。 五是治理复杂。对于具有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的新污染物,即使以低剂量排放到环境,也可能危害环境、生物和人体健康,对治理程度要求高。此外,新污染物涉及行业众多,产业链长,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研发较难,需多部门跨领域协同治理,实施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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