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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新平县2024年度第四批次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12-18 16:12   点击率:52打印】【关闭


新平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上报《关于新平县2024年度第批次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新自然资请〔2024〕20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老厂的集体农用地0.2041公顷(其中耕地0.167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2041公顷,作为新平县2024年度第四批次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

请老厂乡人民政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农村宅基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缴清所涉规费。

严格补充耕地用途管理,确保补充耕地长期稳定利用。

请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转用批后监管,确保依法依规用地。

接此批复后,请你局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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