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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村、社区、事业单位公务车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06-07 09:06   点击率:6打印】【关闭

关于我县村、社区、事业单位公务车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车改革办)

20176

 

今年427日,县公车改革办收到县纪委办公室发出的《关于全县规范事业单位及村(社区)车辆管理的信访建议函》,县公车改革办根据函的相关情况,首先对各乡镇、街道的村委会、社区现有车辆数量、购买时间及价格、落户登记时间、年车辆维护费用、维护费资金来源进行摸底调查,再选择部分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进行实地调查(座谈、交流、了解),现对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村、社区及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情况

(一)村、社区公务车辆情况

经对全县12个乡镇、街道进行调查,全县有8个乡镇、街道部分村、社区有公务车,有三分之二的乡镇、街道村级有部分公务车,全县村级公务车共有50辆,具体是:桂山8辆、古城6辆、平甸9辆、扬武5辆、漠沙2辆、戛洒8辆、老厂5辆、平掌7辆。新化乡、建兴乡、水塘镇和者竜乡四个乡镇的村、社区没有公务车。123个村、社区中,有50个村、社区有公务车,有公务车村、社区占全县村社区的40.7%,在现有车辆50辆中,登记使用最早的是1996年月(太桥村委会)、最晚是20168月(太平社区);年行驶里程最多的29850公里(太平社区)、最低的2600公里;年车辆维护费用最高的35000(宁河村)、最低的3000元(大开门社区);年车辆维护费资金来源多数为自筹(房租收入、村集体土地租金、办公经费、社区公务费用等);有公务车的村、社区都有车辆管理使用办法。

(二)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情况

县级和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所有公务车辆全部由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调配使用。如本事业单位需要用车均通过向分管领导报告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登记用车。事业单位车辆数265辆(不含已批准处置4辆但是否处置,单位未报县公车管理办公室);购置车辆费用多数为自筹。

二、村、社区公务车辆使用

(一)村、社区公务车辆功能简述

村、社区公务车辆在本辖区范围处理日常事务、处置突发事件、传达布置紧急任务时赶往乡镇街道参加紧急会议等过程中,在目前我县村社区领域社会交通体系不够发达的地方,有公务的村社区来说在时效性时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给村民带来不少的好处。

(二)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功能简述

我县于20168月完成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建立健全了公务用车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和公务用车管理机制,达到了中央提出的各项目标,做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的改革效果。

目前我县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在管理使用方面,各主管部门都是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使用,部分行政主管部门也将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在车身两侧也喷上“公务用车”字样,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一样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三、对村、社区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建议

(一)村、社区公务用车管理建议

1.对村、社区三委工作人员,视不同区域的特性按月或年给予适当的交通燃油补助,现有公务用车的村、社区人员酌情降低一点;

2.适当提高非下派是村三委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3.村、社区公务用车与行政机关用车一样,也在车身上喷涂“公务用车”字样;

4. 村、社区公务用车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在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由所在乡镇、街道纪检机关负责监督使用;

5. 村、社区公务用车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要明确规定,做好使用人、办理事项、使用时间、到达目的地等的痕迹管理工作;

6.对现有村、社区公务用车,通过合理的方式,由县级财政适当安排一定的燃油、维护费用。

(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建议

1.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根据实际使用年限和里程情况,达到报废时限的车辆,应向上级如实反映,及时给予更新,以减少修理费,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以便更好地完成各自的相关工作;

2.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办理公务活动时允许使用公务用车;

3.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不论在县城还在乡镇、街道公务用车与行政机关用车一样,也在车身上喷涂“公务用车”字样;

4.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在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由所属上级行政机关负责监督使用;

5.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现因由所属上级行政机关或所在乡镇、街道统一调度使用,可先不制定用车管理办法,待一步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后按上级的基层设计运行,近期继续延用现行行政机关管理制度运行;

6.由县财政局负责指导村社区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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