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扶贫办服务承诺书
为全面深入贯彻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努力建设勤政、诚信、高效、廉洁的行政机关,县扶贫办向社会各界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理念,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拟定全县扶贫工作规划发展战略,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年度扶贫计划,拟定上报扶贫建设项目方案。 四、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动员组织县级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做好市级机关在我县挂钩扶贫的协调服务工作。 六、认真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做到有访必接,有件必复。 七、坚持勤政廉政。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建设廉洁奉公、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廉洁型机关。 我们将切实增强全办干部职工的责任、服务、效率和公仆意识,强化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职能,提高政策执行力和公信力。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信守承诺,坦诚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877-7011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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