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扬武镇平安林区建设活动 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印发新平县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64号)要求,为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促进全镇林业改革和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依法治县和美丽新平建设,以兴林富农为目标,以依法治林为保障,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整体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扎实推动“平安林区”建设,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促进林业跨越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要求,以林区农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基础建设为重点,以解决涉林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着力加强林区治安防控、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三防”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林业行业管理、林区治安管理和系统内部综合治理三大职能作用,在总结经验、改革创新、把握规律中不断提升平安林区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完成“六个确保”具体任务,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创建目标,为扬武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具体目标: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强化内部管理,确保林业系统内部安全稳定;引导建立健全保护森林资源的“三防”体系,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资源有效管护;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机制,涉林信访办结率达95%以上,新增山林纠纷调处率在95%以上,确保不发生大的涉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涉林行政、刑事案件不出现大的增长,涉林刑事案件侦破率达到95%以上,林区种毒、贩毒得到有效控制,确保林区治安形势稳定;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当日扑灭率达95%以上、案件查处率达80%以上,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扑救人员死亡事故,确保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8.6‰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9%以上,确保有效遏制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扩散蔓延。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抓好“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工作,推进“平安扬武”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成立“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明昌 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张 华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陈有富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龙家文 镇司法所所长 王 海 镇林业工作站站长 李 光 扬武天保所所长 范春贵 扬武社区主任 方志新 大开门社区主任 孙树英 写莫村主任 李忠兵 尼鲊村主任 杨敬和 丁苴村主任 矣学新 丕且莫村主任 余建中 赵米克村主任 郭 新 老百甸村主任 罗学亮 顺水村主任 方顺云 马鹿寨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林业工作站,办公室主任由王海兼任,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考评及经验推广等日常工作。 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平安林区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与年度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奖惩。加强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工作部署和任务落实,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四、重点工作 (一)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加强队伍管理,提升队伍素质,树立队伍形象,有效担负职能。强化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完善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干部职工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坚决预防渎职犯罪发生。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健全和完善机要保密、安全保卫、档案管理、财务财产管理和车辆管理等各种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构建林业系统内部治安防范体系。 (二)加大依法治林力度。深入开展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民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和发展林业产业积极性。认真抓好林地管理,坚决遏制乱砍滥伐现象,抓好木材加工、流通环节管理,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认真研究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适时开展林区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认真抓好以禁毒宣传、禁种铲毒和打击以林区为通道走私、贩运毒品犯罪行为为重点的林区禁毒工作,坚决遏制林区毒情高发和蔓延。 (三)加强涉林矛盾化解。建立健全林区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实现林权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深入排查,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发现纠纷苗头,迅速上报并加以解决或协助解决,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落实责任,加大力度,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正确对待群众的各种利益诉求,区别情况,认真解决。建立林权流转服务平台,规范集体林地林木流转,预防和减少林权纠纷发生。认真贯彻信访条例,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畅通群众表达意愿和投诉求助的渠道。高度重视预防和化解涉林群体性矛盾,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处置群体性涉林突发事件的充分准备。 (四)完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立林业部门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各部门协调配合、林区群众积极参与的林区治安防控工作新格局。要加强防控力量建设,整合林业系统现有资源,引导群众及其他各类林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组织,引导村组完善保护森林资源村规民约,形成防控合力。要加强防控基础建设,切实掌握林区基本情况,抓好涉林重点人口、重点区域和行业场所的动态管理,进一步夯实防控基础。要加强防控网络建设,加大重点林区、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护,布设林区治安卡点,探索建设林区治安重点区域视频监控系统。要加强防控机制建设,建立情报信息、应急处置、区域联防、专项整治和跨区域协作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防控规范化水平。要加强防控能力建设,继续开展以“三情”(山情、林情、社情)、“四网”(群防群治、边界联防、案件协查、情报信息网)、“两管理”(林区治安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管理)为重点的基层基础业务建设,提高队伍群众工作能力和执法素质。深入推进林区警务战略,不断推动林区治安管理向源头化解和事前防范转移,全面提高林区治安防范水平。 (五)强化森林防火工作。创新森林防火工作机制,提升森林防火扑火能力,认真实施《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深入开展“七大”宣传工程,增强全民防火意识。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人群的监管力度,从源头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加强预警监测,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基础设施、扑火装备和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确保安全、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 (六)狠抓有害生物防治。落实“谁经营,谁防治”责任制,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机制创新。抓好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预警,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以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为重点,加大检疫执法和检疫监管力度。以实施防范松材线虫病、薇甘菊、小蠹虫等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专项治理为突破口,大力推进生物防治和无公害防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依法治理进程,有效控制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扩散蔓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保障。各村(社区)要把“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纳入到当地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部署当中,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积极因素,助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在林权纠纷调处、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林区维稳等工作推进中。 (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创建工作目标和内容,结合各自实际,抓好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和基层,落实到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落实到千家万户。要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人人肩上有担子、件件工作有结果。同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各司其职,扎实推进。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各司其职,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要认真研究森林资源保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创建,建立健全有效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林权纠纷调处、森林病虫害防治、涉林信访调处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做到标本兼治,从源头上管好、管住森林资源,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满意。 (四)发动群众,形成合力。林区群众既是创建“平安林区”的主力军,又是“平安林区”的受惠者。要广泛发动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把“平安林区”建设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等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林区社会管理的合力。 (五)督促检查,严格考评。各部门要了解掌握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完善相关措施,推动工作开展。确保“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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