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2017年5月12日至6月1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了纪律作风专项督查,8月23日反馈了督查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立即部署,统一认识。局党组高度重视,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及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措施,逐条逐项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认真分析,细化整改方案。结合中心实际开展的工作,认真分析,梳理对照,制定了《新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和任务。共细化分解了2方面5项具体整改任务。 (三)整改落实,跟踪督办。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推进。强化跟踪督办,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按照各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要求完成重大事项决策及办理。2017年8月—10月,登记中心通过国土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支付费用2次,涉及金额7.9万元。 (二)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全面履行中心职能职责。积极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文章等系列学习活动。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积极探索研究,通过分类压缩办理时限,将一般登记办理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等,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 (三)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一次 性告知、首问责任制等制度。规范收件要件资料,对群众咨询进行认真解答,做到一次性告知办证要件,并进行统计登记。 (四)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针对一些涉及交易、规划、税费缴纳等问题积极与各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通过主动与住建部门沟通协调,解决了办证中早年建盖的房屋涉及房屋规划及竣工验收材料的问题、资料移交及信息共享等问题,对群众做到准确告知、不搪塞、不推卸等,减少群众来回跑路,切实方便群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17年11月19日前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877-7011724;邮寄地址:新平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邮编653400;或yx_xpx_gtj@126.com。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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