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自2017年11 月20日起至2017年12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7-777684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玉溪市汇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新平县漠沙镇漠沙大道傣雅水寨二号路17号 | 530427105208GB00039 F00200003 | 土地使用面积:48.73㎡ |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 房屋建筑面积:226.44㎡ | 2 | 玉溪市汇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新平县漠沙镇漠沙大道傣雅水寨二号路18号 | 530427105208GB00039 F00300001 | 土地使用面积:73.95㎡ |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 房屋建筑面积: 330.64㎡ | 3 | 玉溪市汇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新平县漠沙镇漠沙大道傣雅水寨二号路19-20号 | 530427105208GB00039 F00400001 | 土地使用面积:146.46㎡ |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 房屋建筑面积: 650.52㎡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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