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林业局 2017年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情况通报 1. 加强林地红线管理。切实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范,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全面抓好林地定额管理和林地占用征收审核审批工作;强化使用林地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用地行为查处打击力度,重点遏制政府性违法行为,严防林地流失。 积极主动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对接,提前介入掌握了解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为项目业主提供有关使用林地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许可工作流程,积极做好我县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民生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服务工作,做好大戛高速、玉磨铁路和国道213线扩改征用林地审批报批工作及林地林木补偿工作,确保国家和省市重点民生项目在我县顺利开展。做好我县乡村公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服务工作。做好2017年度的核桃竹子林区道路及森林防火通道的调查审批工作。2017年共办理林地征用许可19件,征用林地面积233.5095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3297.081万元;共办理林地临时占用许可25件,临时占用林地面积171.4129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2038.89万元;全年共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5335.971万元。 2.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我县年森林采伐限额为43.56万立方米。严格执行木材采伐限额制度,强化依法持证管理,加强伐前、伐中和伐后监管力度。2017年共办理民用材林木采伐许可证1710件,活立木蓄积量68816.05立方米,其中人工林采伐证:150份,20358.66立方米。加强木材流通管理,严格审核木材来源,积极办理木材运输票证484份共计4304.36立方米。木材检查站检查情况:检查1914车,639立方米。依法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监管,坚持凭证经营加工制度。继续巩固好木材加工企业清理整顿的成果,严格木材加工项目的审批。完成2017年度检审换证99户,其中:加工70户,经营29户。 3.加强法规宣传和法制培训 (1)开展新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活动。 为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新平县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宣传活动,其中,举办了全县林业行政执法人员100余人的培训班,着重讲解了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必要性、修改的主要内容、相关的法律责任以及新修订后的亮点作了详细解读,为全县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利用广播、标语、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户主通知书等形式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共制作宣传板56套、CD宣传光碟26张、张贴标语1000余条、悬挂布标46条、发放宣传单3000份、宣传手册1000本、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户主通知75000份等,做到了家喻户晓。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促使大家深刻认识到保护野生动植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就是保护生态,就是保护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唤醒了公众的保护意识。 (2)开展保护绿孔雀宣传活动。为加强绿孔雀保护的保护,在者竜乡举行 “绿孔雀保护 新平在行动”的主题宣传活动,者竜乡中心小学、中学的百余名师生和志愿者、县直有关部门人员等一起观看了“秘境新平 生命方舟”宣传片,并宣读了倡议书,还在宣传布标上郑重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开展此次宣传活动,目的是向广大群众普及以绿孔雀为代表的珍稀野生动物常识,让老百姓加入到敬畏自然、保护生态,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队伍中来。 (3)开展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宣传。各乡镇街道对保护区条例的宣传活动高度重视,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理领导亲自主持召开保护区条例宣传专题会议16场次,做到早安排、全面部署、全面落实,要求乡镇站所及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宣传工作,要进村、组、户,做到全乡镇街道范围全覆盖,做到宣传《条例》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机关站(所)的职能部门要在下村开展工作的同时做好宣传和执行《条例》的带头作用。各乡镇、街道林业工作站利用街天赶集人员集中的时间段,到街头巷尾开展宣传20余场次,发放《条例》单行本2800册、公告宣传单340份、户主通知书29850份、彩色宣传单15500份、布标120余条、制作录音碟14张,播放录音100多场次。新平县电视台播报条例公告一星期24次,为进一步强化《条例》的贯彻执行奠定了一定宣传舆论基础。本次宣传活动基本做了全覆盖,全县12个乡镇(街道)123个村、社区1458个小组均分别召开了保护区条例的宣传专题会议。 同时举办了5期林业政策法规培训班,通过加强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提高了林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新平县林业局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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