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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要落实情况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12-28 11:12   点击率:73打印】【关闭

    根据新平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贯彻落实玉溪市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21号)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及各项工作任务,现对《新平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要点》落实情况小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一)为圆满完成《新平县贯彻落实玉溪市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新政办发【201721号)及《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各项工作任务,经局务会研究,成立2017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罗世刚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为白云、施艳琼、冯瑞、丁思明、方晓娟、李兴莉组成,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二、《新平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要点》落实情况。

(一)、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20171-12月共面布财政收支情况信息2篇:新平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预算公开、新平县国土资源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开.

(二)、做好收费场公示单位收费文件依据(原文件)、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共制作单位价格和收费公示牌2块,局办公区1块,不动产登记中心1块,并进行了公示。

(三)、对纳入年度重点工程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定期发布项目审批、进展、建设信息。重点工程的审批信息由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审批后及时公开;施工项目由建设单位按月公开实施信息,并适时公开重要节点进度信息;有关部门做好招投标、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竣工备案、协调成果等事项信息的公开工作。

20171-12月共发布涉及重点工程招投标等信息22篇。

(四)、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清单。深化政府及其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动态调整,并采取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都要在政府门户网站或信息公开网上集中发布,接受监督。

20171-12月共发布各类清单有: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县级行政许可通用目录、县直政府部门直接受理事项、新平县政府部门保留(取消)的评估评审等技术性审查服务事项、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部门内部审批事项目录、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五)、及时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并在政府网站上分类公开发布。

20171-12月共发布涉及土地征收方面文件1篇。

(六)、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各类公开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部门执法检查事项数量13项,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数量13项,随机抽查事项占执法检查事项的比例38%,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的执法检查人员数量52人。

2017年共发布单位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篇。

(七)、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内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编制工作,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县级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2017年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事项梳理录入共127项:行政许可类18项,行政处罚类87项,行政征收3项,其他行政职权3项,公共服务项目14项,内部审批项目2项。

(八)、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创业创新等政策措施。推动县、乡两级政府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

抽调2名工作人员到县农业局参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完成。

(九)、做好双公示工作,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栏目,按时公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决定、假冒专利行政处罚信息。

明确双公示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2017年共发布单位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篇。

(十)、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做好差别化信贷、因地制宜合理安排住宅用地等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

2017年共回复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网站咨询问题1件,

(十一)、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公开。

配合县棚户区指挥部及时做好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有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政策的宣传。

(十二)、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

2017年共发布涉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信息、划拨用地批前公示、挂牌出让公告、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共计51篇。

(十三)、在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网站开设征地信息公开专题专栏,统一发布征地信息。

20171-12月共发布涉及土地征收方面文件1篇。

(十四)、强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公开。根据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工信、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卫生计生、审计、旅游、地税、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牵头制定包括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载体、时限要求、发布主体等在内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有关牵头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牵头的重点领域信息。

20171-12月共发布涉及重点工程招投标等信息22篇。

(十五)、建立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定期带头宣讲政策机制,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把新闻发布会和政策吹风会作为政策解读的重要渠道。发展改革、教育、卫生计生、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职能部门 (详见云政办发〔2016106 号),进一步加大新闻发布频次,适时举办新闻发布会。

2017年国土局积极配合做好政策宣讲。

(十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新闻媒体采访和撰写发表解读文章等方式,主动回应关切。各县人民政府、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 3 次。

全面履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

(十七)、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保密事项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意见。

2017年共发布涉及重大决策的听证公告9篇。

(十八)、严格政策文件解读源头控制,严格落实《云南省政府系统公文办理联动机制(试行)》(云政办发〔201625号),确保政策解读和公开属性嵌入公文办理程序全过程。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有关政策解读材料应按照国务院要求于文件公开后 3 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

全面落实政策文件解读“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

(十九)、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06 号)要求,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处置,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

全面落实及时回复舆情回复,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二十)、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加强日常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台账管理,建立《新平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信息发布统计表》,2017年共发布各项政务信息245篇。

(二十一)、畅通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完善单位《新平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并进行部门网站公示。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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