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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国土资源局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关于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的公示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1-18 14:01   点击率:54打印】【关闭


根据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新平县国土资源局巡察反馈意见,我局认真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情况方案。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整改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1月10日-1月16日),联系电话:0877-7011724。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努力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新平县国土资源局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关于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附后。

谢谢!

 

新平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01月10日

 

 

新平县国土资源局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关于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6月28日至8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专项巡察工作。11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召开专题反馈会,指出了我局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整改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重视不够、落实不力

    1.领导干部存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履职不到位,执行不力,落实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求干部职工真学、真懂和真信,真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决同党中央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在贯彻执行政策上不打折扣,勇于担责,在工作中用真情、办实事、求实效,切实把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宣传好、落实好,同时把上级决策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和县委关于“放管服”工作的重大决策、决议和决定,局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的主体作用,把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履行好;三是局班子成员中具体明确了一名领导分管“放管服”工作;四是明确了行政审批事项具体承办股室。

2.贯彻落实新发[2016]30号文件第十九项要求不到位。窗口形同虚设,审批事项仍然体外循环,窗口投资项目在线审批至今为零。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新发[2016]30号文件要求,将分散在各股室的行政审批事项整合到行政审批股,充实窗口服务人员,在原有人员基础上重新选派1名综合业务素质较强人员到窗口专门承担收件业务。行政审批事项统一从窗口申报,局机关不再受理,统一由政务中心窗口收件受理,坚持一个窗口接件、一个窗口出件。在巡察期间,已按巡察组提出的意见,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自2017年8月从窗口申报办理,截至目前已办结13件。

    3.执行新政办发[2016]40号文件第六条规定不到位。行政审批部门都存在内部审批情况,县国土局至今受理审批事项仍全部在单位内部审批。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新政办发[2016]40号文件要求,成立了行政审批股,将分散的行政审批事项整合到行政审批股并入驻政务中心,县国土局各有关股室均不再直接收件,统一由派驻政务中心窗口收件受理,坚持做到一个窗口接件和一个窗口出件。

     二、互为前置、缺乏担当

    4.在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各行业部门之间、部门内部股室之间存在各自为阵、互为前置,缺乏担当、不愿担当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结合我局编写的办事指南手册,按照“能简必简,能并则并,可合即合”的原则,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进行梳理、规范和设计,重新绘制流程图。建立岗位职责清晰、审批权限明确、工作标准具体的行政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审批效率;二是加强与县直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有限资源共享;三是加强单位内部的沟通协调,对同一行政审批事项的不同审批环节,不得要求办事人重复提供同一申报材料,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

5.推进新办发[2016]30号文件过程中,存在相互牵制、互为前置,实施一年来,成效不明显,只办理了六件容缺模拟审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新平县投资项目容缺模拟审批办法(试行)》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新平县国土资源局投资项目容缺模拟审批实施方案》;二是加强与县直各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主动服务。三进一步梳理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

     三、作风不实、敷衍塞责

    6.行政审批单位站位不高、作风不实,对县委、县政府出台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理解不透、研究不透、推进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周一例行学习日等时间集中强化学习,组织系统职工重点学习《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10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7]48号)、《中共新平县委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发[2016]30号)等文件,提供认识,增强责责任担当意识;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把工作责任、服务标准明确细化到分管领导、有关股室负责人和具体的业务经办人,业务审批由行政审批股负责牵头,局办公室配合局领导适时督促检查,跟踪问效,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7.落实新政办发[2015]94号文件不到位,存在只是发个文件、挂个牌子,应付了事,没有按文件要求归并整合行政审批股,行政审批事项仍然分散到其他股室审批。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已严格安照新政办发[2015]94号文件执行,成立了行政审批股,并将审批事项整合到审批股,由行政审批股牵头,其他股室配合做好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8.落实新发[2016]30号文件不到位,存在“两集中、两到位”落实不到位,进驻大厅窗口人员未按要求选派业务骨干,窗口审批工作效率低,存在敷衍塞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严格安照新发[2016]30号文件执行,我局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由行政审批股牵头办理,并调整和充实窗口工作人员,将1名综合业务素质较强人员调配到一线窗口专门承担接件业务工作。

    9.行政审批单位存在慢行为、不作为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系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二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精简行政审批流程环节,进一步规范审批权限,简化办事程序,确保审批事项按照公开承诺的程序和时限办结;三是开展减证便民,减掉各类循环证明资料等,凡未纳入清单的一律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对同一行政审批事项的不同审批环节,不得要求办事人重复提供同一申报材料,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四是针对不同的业务类型,进一步完善一次性告知内容,并将告知单内容在窗口、国土局一楼大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五是加强监督检查,随机访问办事群众是否取得一次性告知单,对窗口工作人员落实一次性告知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六是充分发挥窗口内部、股室之间、局务会议这三级业务会审作用,适时对遗留问题、重点工作进行会商会审,提升解决处理问题的能力。

     四、服务不够、监管不力

    10.行政审批部门对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办事流程、审批流程宣传不及时、不广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印制成宣传册摆放在政务服务中心和国土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免费向公众提供宣传咨询;二是通过新平县政务信息网对办事指南、业务手册进行公开;三是认真开展深化持久的宣传工作,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载体,采取设立咨询点、组织图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对国土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办事流程、审批流程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

11.对中介机构组织监管缺失,存在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经清理后纳入清单管理的中介服务事项有15项,未纳入清单的一律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二加强对中介机构到本部门的服务监管,督促中介服务按时按质完成好工作任务,确保服务事项取得圆满成功;三是加大对办事群众宣传引导力度,通过采取张贴“温馨提示牌”、发布公告、语音提示等多种方式,增强办事群众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四是建立中介机构不良行为记录,把成果质量、业务承揽、检查验收、档案管理和群众投诉等内容列入记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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