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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杨凤)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1-23 17:01   点击率:21打印】【关闭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123 日起至 20182 12之前) 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7-777684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杨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新平县者竜乡学桥路9号

530427201204GB00051W00000000

96.45

城镇住宅用地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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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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