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云南省征兵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全市适龄公民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一)适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 凡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或具有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籍,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必须进行兵役登记。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本人自愿也可参加兵役登记。年满19至22周岁(1996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公民、大专生(含在校生、毕业生)23周岁前、本科生(含在校生、毕业生)24周岁前仍未登记的均应依法补办兵役登记手续。 (二)适龄男性公民应征报名 有参军意愿的适龄男性公民,在“全国征兵网”完成兵役登记的同时,便可进行应征报名。 (三)适龄女性公民应征报名 有参军意向的适龄女青年可直接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应征报名(女兵)”选项,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至后,网上报名系统将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等候通知持此表参加初审初检。 女兵招收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二、程序方法 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适龄男性公民,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男兵)”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根据提示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网上登记结束后,持打印表格,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肄)业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及1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或乡镇(街道)武装部(高校的在校生、毕业生到所在高校武装部)进行初审初检和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往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登记。县(区)或乡镇(街道)武装部(高校武装部)根据初审初检和现场确认情况,依法确定应征、缓征、免征或不得征集的结论,并按审核程序发放《兵役登记证》。适龄男性公民也可前往县(区)或乡镇(街道)武装部(高校武装部),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导帮助下完成兵役登记。 已进行过兵役登记,有参军意愿的可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还须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提交至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以便得到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往年已进行过兵役登记的,须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办理审核手续。 三、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时间 适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时间为1月10日至6月30日;应征报名时间为1月10日至8月5日。 适龄女性公民:应征报名时间为6月25日至8月5日。 四、法律责任 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实行兵役登记既是适龄公民的法定义务,也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的法定职责。适龄公民应主动进行兵役登记,逾期没有参加兵役登记或办理兵役证年度审核手续的适龄公民,须向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武装部或就读高校武装部申请补登并说明原因。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依法组织和督促适龄公民及时参加兵役登记和现场确认。凡不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和现场确认的适龄公民,均不能被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适龄公民如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或有阻碍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的人员,经教育不改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咨询受理 有关法规政策请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还可搜索关注“云南征兵”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nszbb)或电话咨询。 全市各县(区)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红塔区4758704、江川区4758743、澄江县4758864、通海县4758724、华宁县4758788、易门县4758824、峨山县4758844、新平县4758764、元江县4758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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