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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刘桂仙)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3-09 07:03   点击率:16打印】【关闭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自20183 8 日起至20184 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7-777684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刘桂仙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新平县戛洒镇冬瓜林村委会大田小组

530427102208JC
  00001F00100001

土地使用面积:98.27

农村宅基地/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231.85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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