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新平县召开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工作推进会议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3-16 08:03   点击率:35打印】【关闭

新平县召开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工作推进会议

 

2018年3月12日,在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会议室召开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工作推进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计生局、县旅游发展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扶贫办、县档案局的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工作人员,共25人。会议通报了当前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的推进工作。

一是要严格执行上级批复文件,落实申报承诺。不得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投资,认真履行申报中央资金时的承诺,加速推进项目建设。

二是要严肃对待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的调度管理,各建设单位、监管单位要对调度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要每月5日前调度好信息。

图片1.png

三是要加速推进项目建设,务必做到2016年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5月前竣工投入使用,2017年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年底前竣工投资使用,2018年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年底前要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的80%以上。

四是要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等。严禁将中央预算内资金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严禁更改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禁止项目单位负债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上报报批。

图片2.png

五是要严肃认真对待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工作,凡是不符合条件、前期工作不扎实、项目成熟度不高、未能履行承诺时限要求、建设规模内容投资不确定、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不申报。要根据省级“十三五”专项规划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概算要求抓好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用地,提高项目的成熟度。

六是要对照《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发改稽察规〔2017〕2276号)文件要求,对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监管。

会上,各部门对落实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工作作了积极发言。会议决定,开展对2016年以来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于3月底前进行全面的稽查,并要求各责任单位如实报告项目建设情况,不回避问题,提出下一步详实的工作计划。


上一篇:关于调整扬武镇关工委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下一篇:2017/2018年甘蔗成本收益调查情况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