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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水塘镇农机管理服务站2)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4-17 09:04   点击率:17打印】【关闭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新平县水塘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因保管不善,将新国(200007002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时间:自20180417日至20180517日止(公告30日),若有异议请在30日内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

序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权人

使用权面积

土地坐落

备注

1

新国(2000)070027号

新平县水塘镇农机管理服务站

1072.50

新平县水塘镇下坝塘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新平县水塘镇农机管理服务站

           20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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