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郭富祥)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6-28 10:06   点击率:18打印】【关闭


郭富祥因保管不善,将新国用(2013)第12070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时间:自20180606日至20180706日止(公告30日),若有异议请在30日内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

序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权人

使用权面积

土地坐落

备注

1

新国用(213)第120703

郭富祥

17.01

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育新路1631单元301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富祥

 20180606

上一篇: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罗兴达)
下一篇: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普朝顺)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