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 (共47项) |
序号 | 审批部门 | 事项名称 | 设立依据 | 审批对象 | 审批权限 | 审批时限(工作日) | 备注 |
1 | 新平县交通运输局 | 乡道规划审批 |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 | 乡镇人民政府 | 除县道及县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乡镇际间公路以及连接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 | 5个工作日 | 县交通运输局审核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
2 | 新平县水利局 |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 |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建〔1998〕16号) | 水利项目管理单位 | 负责一般小(二)型及以下规模的水利工程可研、初设报告审查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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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平县水利局 | 水利工程设计变更审批 |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建〔1998〕16号) | 水利项目管理单位 | 由县水利局批复的一般小(二)型及以下规模的水利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审批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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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平县水利局 | 防洪规划审批 | 《云南省防洪条例》(2000年5月26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1号) | 县水利局 | 负责区域内江河防洪综合规划编制,报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报市水利局备案 | 15个工作日 | 由县水利局组织编制,报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 |
5 | 新平县水利局 | 水库汛期调度运行计划审批 | 《云南省防洪条例》(2000年5月26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1号) | 县水利局和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负责区域内库塘、水电站的汛期调度运行计划审批 | 15个工作日 | 由县人民政府防洪抗旱指挥部批准 |
6 | 新平县水利局 | 防御洪水方案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1991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6号发布 根据2005年7月15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决定》修订) | 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负责区域内城市、江河、库塘的防御洪水方案的审批 | 15个工作日 | 由县人民政府防洪抗旱指挥部批准 |
7 | 新平县水利局 |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 | 大坝管理单位 | 负责审定坝高30m以下的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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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新平县水利局 | 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审查 | 《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5〕1506号) | 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负责小型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审查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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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新平县水利局 | 水利规划审批 | 《水利规划管理办法(试行)》(水规计〔2010〕143号) | 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负责对乡镇水利规划进行审查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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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新平县水利局 |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负责对县级备案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审批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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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新平县水利局 |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河流改造方案及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河流绩效评价报告复核 | 《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电〔2011〕441号) | 水利项目管理单位 | 对县区辖区内的项目进行初审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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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新平县民政局 | 退役士兵安置审批 |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第608号) 《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解答(2014年版)》 | 符合安置资格退役士兵及转业士官 | 对退役人员档案进行审核;对符合安置退伍军人报县政府;按照县政府安置办法和当年安置计划,给当年具有安置资格的退伍军人开具安置工作介绍信或办理自谋职业。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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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新平县统计局 | 政府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县级政府部门 | 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项目、报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审批结果报省统计局备案。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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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新平县财政局 | 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设立审批 | 《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财政审批管理规程》 | 行政事业单位(含乡镇、街道) | 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户、变更、销户审批。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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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新平县财政局 | 对县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决算批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部门决算管理制度》 《云南省省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办法》 | 县级预算单位 | 对县级预算单位预算、决算进行批复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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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新平县财政局 | 对政府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进行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 对政府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进行审批 | 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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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新平县财政局 | 对政府采购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进行事前核准(科研仪器设备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 对政府采购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进行事前核准(科研仪器设备除外) | 8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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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新平县财政局 | 云南省财政票据领购、稽查、核销审批 | 《云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65号) | 行政事业单位、社团、非营利性组织、医疗单位 | 负责财政票据领购、稽查、核销审批 | 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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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新平县财政局 | 国家级开发县产业化发展项目计划调整审批 |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4号) | 项目实施企业 | 1.审批国家级开发县产业化发展项目的建设地点、实施主体的调整。2、审批涉及财政资金20万元(含)以下的国家级开发县产业化发展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调整。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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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新平县财政局 |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事项审批 |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73号)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资〔2009〕73号)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和资产配置计划申报审批表的通知》(云财资〔2014〕150号)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资〔2014〕153号)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玉溪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玉财资〔2012〕57号) | 县级行政事业单位 | 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事项等进行审批 | 1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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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新平县档案局 | 文件档案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审定 |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规定》 |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负责县域内机关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审定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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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批准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8号) | 投资建设单位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6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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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县政府委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报请县政府审批 | 即时办理 |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
24 |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审批(指集镇规划及村庄规划) | 《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9月28日审议通过)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委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报请县政府审批 | 即时办理 | 由各镇(街道)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
25 | 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除县城所在地以外的镇总体规划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 镇人民政府 | 除县城所在地以外的镇总体规划的审批 | 15个工作日 | 不含规委会、专家认证会、征求意见会和现场踏勘时间 |
26 |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人员流动调配审批 | 《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稳定乡镇干部队伍落实乡镇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 机关、事业单位 |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审批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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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 |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 | 县属各事业单位 | 对县属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招聘计划、招聘人员材料等进行符合政策性审核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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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直聘审核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层次人才直聘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8号) | 县属各事业单位 | 对县属各事业单位直聘高层次人才的资格和相关材料等进行符合政策性审核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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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审核批准 | 《云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及其工作程序>的通知》(云职改字〔1992〕第5号) 《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云人发〔2004〕38号)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相关部门、单位申请组建的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批准 | 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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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初级职称评审结果备案审核 | 《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云人发〔2004〕38号) | 初级评审委员会 | 对各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备案,经公示后无异议后,下发任职文件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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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级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总量审核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44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235号)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玉溪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玉人社发〔2016〕123号) | 全县事业单位 |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审核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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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审核 | 《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办发〔2008〕79号) | 全县事业单位 | 材料收集,上报市级审批部门 | 即时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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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和延后退休审批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87号) | 县属机关、事业单位 | 负责县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审核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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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审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 负责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审批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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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级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和装修项目审批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7〕70号)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和装修管理的通知》(云厅字〔2007〕10号) | 县属机关、事业单位 | 负责县属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和装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1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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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审批(会同相关部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2004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办发〔2004〕62号文件)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文,2004年7月16日颁布施行) |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 负责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审批(会同相关部门)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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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2004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办发〔2004〕62号文件)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文,2004年7月16日颁布施行) |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 负责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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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新平县国土资源局 | 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审批 |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 277 号) | 县国土资源局 | 负责编制县域内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 12个工作日 | 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
39 | 新平县国土资源局 | 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审批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01年7月28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01年7月28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公布) | 县国土资源局 | 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 | 13个工作日 | 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
40 | 新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 | 申请登记的县属事业单位 | 县属事业单位和市级授权登记管理的事业单位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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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新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 | 申请登记的县属事业单位 | 县属事业单位和市级授权登记管理的事业单位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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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新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 | 申请登记的县属事业单位 | 县属事业单位和市级授权登记管理的事业单位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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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新平县林业局 | 县级森林防火规划的批准 | 《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 县林业局 | 负责县级森林防火规划的审批 | 15个工作日 | 县林业局编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
44 | 新平县林业局 | 县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批准 | 《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 县林业局 | 负责县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批准 | 15个工作日 | 县林业局编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
45 | 新平县林业局 | 县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批准 | 《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1997年12月3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 县林业局 | 负责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批准 | 15个工作日 | 县林业局编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
46 | 新平县林业局 | 县级林业长远规划的批准(县人民政府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 ) | 县林业局 | 负责县级林业长远规划的批准 | 15个工作日 | 县林业局编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
47 | 新平县林业局 | 县级林地保护和利用规划的批准 | 《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 | 县林业局 | 负责县级林地保护和利用规划的批准 | 15个工作日 | 县林业局编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