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杨兆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立项平甸乡索克村波倮河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的建议,我局已认真查阅资料,分析情况,在2013年5月按照新平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已纳入玉溪市新平县古城街道办事处、平甸乡他拉等3个村滇中粮仓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并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立项为省级土地投资项目,该项目的性质为土地整治项目,以整治基本农田为主要内容,因省级土地整治项目指标有限,该项目一在没有申报成功。 按照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规范开展提升现有耕地质量、将旱地改造为水田,以补充耕地和提质改造耕地相结合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我们再次将古城街道办事处他拉社区、梭克片区的耕地、纳入新平县2016-2020年土地整治项目规划,力争申报为省级投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以提质改造的方式对辖区土地进行整治,改善灌溉设施、交通运输条件,提高耕地质量等别及产能,充分利用好我县的耕地后备资源。 感谢您对新平县国土资源局工作的支持。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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