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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龚绍明)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11-02 13:11   点击率:33打印】【关闭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自20181030日起至201811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7-777684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龚绍明



宅基地使用权 /

房屋所有权


新平县古城街道办事处纳溪社区纳溪村134

530427001202JC00074F00100001

土地:120.15

房屋:312.11

农村宅基地 /

住宅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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