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武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扬武镇开展岁末年初事故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扬武镇开展岁末年初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扬武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4日
扬武镇开展岁末年初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河北省张家口县“11·28”重大爆燃事故和昆明市西山区“12·2”火灾事故教训,全面彻底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新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部署和要求,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深入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研判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非煤矿山领域:矿山爆破、边坡管理、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分层分台阶开采情况,矿山运输道路,运输车辆的管理情况;生产设备设施、用电管理情况;针对冬春季特点,相应物资准备、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冬季管线防冻、防火、防爆、防泄漏措施落实情况;查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情况;对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等。 (三)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深入开展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排查,进一步核实企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粉尘爆炸性、涉爆作业场所作业人数和相关除尘、通风、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设置情况,深入开展冶金、铸造行业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窑炉和煤气柜等专项整治。 (四)烟花爆竹领域: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货渠道情况,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货台账、安全管理制度台账、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运输等。 (五)在建重点工程及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日常监管、值班巡检情况;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抢进度、赶工期行为;施工现场是否严格落实防坍塌、防坠落、防风、防冻、防滑措施等;项目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建设、监理、总包、分包等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 (六)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领域:督促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全面自检自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应急管理情况等内容,指导建立事故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全面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责任、方案、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规定,彻底整改隐患。 (七)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检查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公路危险路段治理、依法查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情况;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章违法行为;客车超速超载,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情况。 (八)消防安全领域:农贸市场、超市、酒店、饭店、KTV、 “三合一”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用电、用气是否安全,消防疏散通道、出口是否畅通,指示标志、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是否齐全完好,消防巡查是否到位。 (九)民爆物品领域:民爆物品库存设施、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状况;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倒卖、转借民爆物品等违法行为情况。 (十)其他行业领域: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卫生计生、电力、农业、教育等要按照各自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组织实施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12月15日):召开会议并研究部署,拟订方案,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2018年12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实行企业自查自改自报,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督促进行问题隐患整改。 第三阶段(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31日):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材料并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行业,迅速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国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和全市、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岁末年初镇域内安全生产特点,督促企业全面自检自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应急管理情况等内容,指导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全面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责任、方案、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规定,彻底整改隐患,并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及时录入“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 (二)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强化监管,切实把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主要领导要牵头研究部署,带头抓好督促落实,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做好分管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深入生产一线抓好督促检查;要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各类企业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安全风险排查防控等工作的督促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自检自查走过场、敷衍了事,风险辨识不认真、防控措施不制定、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三)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岁末年初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闭环管理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把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与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安全许可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安全生产督查、通报、警示、黑名单、约谈等手段,促进各行业部门和企业认真、扎实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要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督促落实各类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责命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严格执行事故隐患整改督办制度,督促隐患整改单位做到隐患治理“五到位”,确保事故隐患按期整改完毕。对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严厉追究责任。 (四)强化痕迹管理,严格大排查大整治统计报送工作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统计报送工作,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安排专人负责填报相关表格、核对统计数据,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反映工作进展情况。从2018年12月起,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在当月29日前,将《扬武镇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1)《扬武镇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和问题清单》(附件2)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由镇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志敏,联系电话(传真):0877-6165180。 电子邮箱: xpzhm191@126.com。 附件: 1. 扬武镇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统计表 2. 扬武镇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和问题清单
扬政发〔2018〕61号 -关于印发《扬武镇开展岁末年初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附件1 扬武镇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统计表.xlsx
扬政发〔2018〕61号 -关于印发《扬武镇开展岁末年初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附件2 扬武镇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的问题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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