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刘贤)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12-27 16:12   点击率:25打印】【关闭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自20181212日起至201901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7-777684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刘贤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新平县扬武镇扬武社区龙潭46

530427104204JC00028F00100001

土地使用面积:98.94

房屋建筑面积:192.89

农村宅基地/住宅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1212

上一篇: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杜林)
下一篇:新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信息XTC(2018)23号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