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有组织、有计划地烧除林区可燃物,消除和减少我街道森林火灾隐患,降低森林火险等级,提高森林自防能力,实现“防字当先”、“无火是功,有火是过”的最高防火目标任务,维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林区生态资源稳定。现就我街道开展2019年计划烧除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烧除时间 按照计划烧除时间统一集中的原则,我街道计划烧除起始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至1月31日和2019上2月11日至20日两个时段,计划烧除区域为五桂、青龙、凤凰、太平、亚尼五个社区经批准的规划范围内。逾期烧除的,视为森林火灾进行处理,并研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计划烧除组织程序 (一)开展现场踏查。要结合各社区森林防火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对计划烧除区域进行一次全面踏查,摸清本行政区域计划烧除林区的详细情况,掌握烧除区地形地势、林种、林龄、地块面积、位置、重点设施等基础信息,为实施计划烧除提供可靠依据。 (二)编制作业设计书。各社区根据实地踏查情况,确定烧除地点、林分情况、烧除面积、护烧队伍、现场负责人等上报街道森林防火指挥办统一编制《计划烧除作业设计书》。 (三)统一上报审批。森林防火计划烧除作业设计书经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填写《计划烧除审批表》,逐级上报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批。审批后,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发《计划烧除用火许可证》。各社区开展计划烧除前三日报街道森林防火指挥办批准,同时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 (四)做好公示公告。依据计划烧除公示要求,采取电视台、宣传栏、会议、广播等方式,对审批后的计划烧除区域进行公示、公告,明确计划烧除的地点、四至界线、面积、实施烧除的时间、项目组织领导等。广泛宣传计划烧除与森林火灾的本质区别,确保计划烧除家喻户晓,取得群众的支持与理解,消除负面影响。 (五)严按规程烧除。严格按照经批准且公示后的《计划烧除作业设计书》开展计划烧除,各社区需抽调有防火安全经验和技能的人员、专业护烧队伍及监烧领导,预先开设或烧除防火隔离带,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严防跑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计划烧除安全有序进行,坚决杜绝计划烧除安全事故发生。 (六)强化检查验收。在烧除前、后要进行拍照或录像,为烧除工作总结提供原始依据。计划烧除工作期间,街道办事处对各社区的计划烧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该烧除的必须监烧到位,对不宜烧除的坚决不烧。计划烧除结束后,街道森林防火指挥办要及时组织对各社区计划烧除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单》,由验收组负责人签字后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存档备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须统一组织、精心部署、责任到人、分片包干、层层抓好落实,实行全过程跟踪、检查和督促,及时处置工作中发生的矛盾和问题。 (二)加大隐患排查。在开展计划烧除的同时,要强化各社区林缘、村寨与林地、住宅与林地、重要物资库、龙泉公园景区、大戛高速公路林区工程施工点周边的火灾隐患排查、清理、林下割除等各项工作。各社区要积极做好与辖区内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取得相关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全面开展好重要物资、重点设施、人员集中区和生产生活区等排查工作,开展计划烧除时要保护好重要设施及人员安全。龙泉公园景区、大戛高速公路林区工程施工点等要协助村做好计划烧除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保护好重要设施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确保人员安全。认真把握火燃烧规律,必须坚持从山脊向山下点火原则,实施单位在点火作业前要组织力量,进行清山清林,将烧除区的人员及各种牲畜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下实施计划烧除。计划烧除点燃时间一般在上午11时前或下午4时后,严格控制在三级风以下天气进行。计划烧除结束后,相关人员应对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认彻底清除余火后,方可撤离人员。 (四)严惩违规行为。对未经批准、乱点乱烧、违反《云南省森林防火计划烧除规程》的,一经发现将及时处罚,一律按发生森林火灾处置。 (五)认真总结完善。计划烧除结束后,各社区要及时总结实施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分析存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不断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