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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普凤仙)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3-04 18:03   点击率:74打印】【关闭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自20190214日起至201903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7-777684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普凤仙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太平新区下斗戛40

530427002203JC00063F00100001

土地使用面积:105.54

房屋建筑面积:90.49

农村宅基地/住宅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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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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