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新平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社系统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职能作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特通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存在涉黑涉恶的劳动用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或个人。 二、举报内容 (一)“恶意讨薪、欠薪逃匿、缠访闹访、群体事件”等背后存在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二)以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名义对外来务工人员、无业人员进行欺骗、教唆、利用,进行拉帮结派的黑恶势力问题。 (三)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黑恶势力问题。 (四)以欺诈、伪造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黑恶势力问题。 (五)就业务工、人才市场、农民工讨薪维权、工伤认定、人事考试等行业领域涉黑涉恶问题。 (六)人社领域党员干部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及邮箱: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 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877-7012881 县公安局:110、0877-7011298,举报邮箱:1923754582@qq.com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7019079、0877-7011151,举报邮箱:ynyxxprsj@163.com。 (二 )举报受理点: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河滨路58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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