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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3-15 17:03   点击率:358打印】【关闭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当前,正值广大农户准备春耕农用物资的高峰时节,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农资市场,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业农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430日在全县组织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把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推进农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起来,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农药、肥料等违法行为,通过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农资监管力度,清理整顿农资市场主体,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2019年春季全县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监督检查率达到100%,假劣农资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农资投诉举报处理回复率100%

二、工作重点

种子加强对县种子经营门店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农药:严厉查处未取得农药生产经营许可、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套用、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农药的行为。

肥料:严厉查处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测土配方自配肥料的执法监管力度。

兽药:强化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严格兽药GMP和兽药GSP制度贯彻落实;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行为;依法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未批准使用物质。

漁业:加强水产苗种生产管理。依法查处未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水产苗种生产的违法行为。

农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机、零配件等行为,加大农机执法监管力度。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春季农资打假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新平县2019年春季农资打假工作领导小组。

  长:朱开亮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高如成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王  洪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詹伟苓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谢光福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方向明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员:杜成忠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王振宇  局种植业管理股股长

    局畜牧兽医股股长

    局科教法规综合执法股股长

  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股长

杨敏芳县植保植检站站长

田旺海县土壤肥料工作站站长

李文华  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站长

鲁金华县种子管理站站长

普凤霞县草山饲料站站长

马金松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王立平县水产工作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科技法规与综合执法股,局属各有关站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监管方案,明确各自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农资打假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大农资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对辖区内农资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督促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落实诚信责任,强化自律意识,推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严格遵守农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健全进销货台,实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三)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并合理实施农资产品监督抽检计划,扩大监督抽查范围和覆盖率,加大对重点农资产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抽查,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检打联动机制,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要进行严厉查处,及时追溯制假售假源头,查清销售去向,责令违法经营单位停止生产销售,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

(四)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报道等各种途径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和区域性制假售假案件,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对于涉及跨区域的案件,要及时发送协查通报,上报案件信息,确保彻查源头,端掉窝点,消除危害。

(五)积极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结合日常巡查、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群众评议等情况,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档案,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对接本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推送信用信息。探索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依法建立生产记录和进销货台账,实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强化自我约束。认真落实农资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提高违法成本,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格局。

(六)加大农资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农资安全使用、农资识假辨假与依法维权知识。在赶集日等人流集中的时间段,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和农技人员开展现场咨询培训,发放宣传资料,帮助农民群众解决农资购用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七)强化信息报送。局属各有关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开展数据统计工作,201955日前将农资打假春季行动工作总结、情况统计表和大要案统计表,上报科教法规与综合执法股。

联系人:邝平

电话:7012141

邮箱:xnkjfg@163.com

 

附件:13.新平县2019年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xls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1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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