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机构编制方案 单位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牌子。 主管部门:新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机构规格:副科级 单位类别:公益二类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运作规则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国有产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罚没物品及其他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服务工作。接受委托或依据授权,承担政府采购、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代理业务。负责发布、收集、存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资料。负责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和出让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跟踪服务,及时报告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问题,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负责管理和提供县公共资源交易设施设备及场所,依法、依规管理交易专用账户。负责新平县“中介超市”的运行管理工作,承担综合评标专家库的运行、维护和专家选用工作,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完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9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1名;设置内设机构5个:综合股、政府采购股、工程交易股、产权交易股、中介超市信息服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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