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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公告 (一)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6-18 14:06   点击率:73打印】【关闭

因下列不动产在新平县老城片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中已依法征收拆除,现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自2019年06月18日至2019年07月08日止。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06月18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平大道22号(电信大楼一楼),新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7—777684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备注

1

苏春明

新国用(2011)第120785号           

新平县桂山镇庆丰路122


2

新平县邮政局

新国用(2002)字第110110号           

桂山镇平山路7


3

苏建丽

新国用(2006)第120574号           

新平县桂山镇顺城街18号老百货公司住宿楼12单元51


4

廖海敏

新国用(2010)第120605号           

新平县桂山镇渔户村65


5

普华

新国用(2007)第120286号           

新平县桂山镇凤翔街130


 

新平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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