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国土资源局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其它有关规定及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平县交通运输局云(2018)新平县不动产权第000177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批复[新政复〔2019〕149号],拟协议方式办理国有土地改变用途,现公示如下: -
协议出让地块具体情况:
宗地编号 | 云(2018)新平县不动产权第0001772号 | 宗地位置 | 新平县古城街道办事处纳溪社区乙本甲小组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1528.12 | 地块原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拟变更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出让年限(年) | 70 | 容积率 | 大于等于1.0且小于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小于等于30 | 绿地率(%) | 大于等于35 | 建筑限高 | 24米 | 拟缴纳价款(万元) | 53.3300 | 土地使用权人 | 新平县交通运输局 | 备注 | 按规划说明的要求使用 | 二、公示期: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12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1、如对以上公示方案有异议,自公示出让之日起14日内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反映,我局将负责调查核实。 2、公示期间,若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协议出让程序终止。 3、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联系地址:新平县古城街道锦绣路23号 联系电话:0877-7011165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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