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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刘家云)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8-27 15:08   点击率:54打印】【关闭




编号:XP201900003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自20190826日起至201909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7-777684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刘家云、丁美仙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新平县古城街道办事处纳溪社区纳溪村52

530427001202JC00095F00100001

土地使用面积: 148.66

房屋建筑440.14

农村宅基地/住宅


2








3








4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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