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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权登记公告( 徐美英)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9-02 10:09   点击率:25打印】【关闭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0826起至201909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7-7776849


序号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权人

放弃继承权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用途

备注

1

张国芳

(已故)

徐美英

张正伟

张琼芬

张琼英

张正兴

新集用(2004)第120166

新平县桂山镇青龙社区大他扒46

农村宅基地

因继承房屋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发生转移。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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