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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杨文华)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9-20 17:09   点击率:25打印】【关闭



杨文华因保管不善,将新集用(2010)第120207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文华

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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