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于2019年10月16日至 2019年10月25日挂牌出让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XTC(2019)10号 | 地块位置 | 新平县桂山街道太平社区居委会上斗戛、下斗戛小组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 (公顷) | 7.2113 | 出让年限 | 10年 | 成交价 (万元) | 1334.0905 | 受让单位 | 新平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条件: | 按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使用 | 备注:该地块属于弹性供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年期届满,依受让人申请可继续按确定的年期出让,但出让年期不超过法定最高年期,出让价格按出让时点评估并执行相应年期工业用地出让价格。若受让人不申请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政府无偿收回 | | 宗地编号 | XTC(2019)11号 | 地块位置 | 新平县桂山街道太平社区居委会上斗戛、下斗戛小组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1.6027 | 出让年限 | 10年 | 成交价 (万元) | 298.1022 | 受让单位 | 新平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条件: | 按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使用 | 备注:该地块属于弹性供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年期届满,依受让人申请可继续按确定的年期出让,但出让年期不超过法定最高年期,出让价格按出让时点评估并执行相应年期工业用地出让价格。若受让人不申请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政府无偿收回 | 二、公示期:2019年10月28日至 2019年11月8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单位地址:新平县古城街道锦秀路23号、 新平县桂山街道振新路2号(新平政务大楼四楼) 邮政编码:653499 联系电话:0877-7011165 0877-7022779 联 系 人:王女士 杨女士 电子邮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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