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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李媛惠)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11-14 09:11   点击率:34打印】【关闭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1111起至201911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7-7776849


序号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权人

放弃继承权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用途

备注

1

李树明

(已故)

李媛惠

张美仙 李智勇 李智鸿 李媛美 李媛华

云南省城市(镇)土地使用证No.362316、新平县房权证新政发字第(200204508

新平县桂山镇富春街11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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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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