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新平县税务局按规定建立并运行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工作机制。根据机构合并后的人事变动情况进行了及时调整,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有2名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局领导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业务部门狠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减税降费、纳税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协调、督查,依法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相关政策,并要求各股室和各分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流程,充实人员力量,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抓好平台的日常建设和维护,做好公开要素齐全,积极贯彻落实“五公开”相关要求,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到位、格式规范、分类准确。深入研究、充分论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进政务信息的及时发布,政民互动中征求意见的良好互动,以及规范性文件、领导信息公开等重大事项内部事务及时在网上公布。建立并落实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制度,信息发布要求各部门负责人把关审核,经办人、部门领导签字,办公室再统一审核把关发布。 (三)完善内容,内外兼修 新平县税务局把政务公开的内容分为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共2大类。做到既要面向纳税人,又要面向全局干部,除涉密事项外,基本做到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对外公开主要包括公开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税额核定、停歇业、注销,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减、免、退税和欠税情况,公开服务承诺和工作动态,维护和保障广大纳税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和举报权。对内公开主要包括纪律检查、财务管理和会议会务等情况,以及工作要点,使每一名干部职工在了解全局中自觉服务大局、顾全大局、维护大局。 (四)多渠道公开,拓展形式 新平县税务局重点加强“一窗、两栏、三网、四新”建设。“一窗”就是全面发挥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作用,凡涉及纳税人的政策法规、办税流程等情况,全部能在办税服务厅进行显示公开。“两栏”就是办税公开栏和政务公开栏,办税公开栏主要将税收新政、欠税公告等向纳税人进行公布;政务公开栏主要是把内部政务管理情况向干部职工公布。“三网”就是省局电子税务局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局税务内网,省局电子税务局网站主要针对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重点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和纳税管理情况,办理相关涉税事项,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网络渠道作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要是按照新平县政务网站的类别要求逐一加以公开;县局税务内网主要针对税务干部职工,重点公开人、财、物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做到及时、广泛。“四新”指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新形式的传播优势,进一步拓展微信群、QQ群、自助办税厅电子大屏幕等公开方式,将各种应公开涉税通知、政策法规、办税资料第一时间主动公开,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应知尽知。 (五)建章立制,规范公开流程 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税务机关履职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力度,形成文件清理长效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保密审查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的程序、内容、形式及责任,逐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持续加强保密审查。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开展保密审查,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统一公开流程,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要求,统一公开流程,明确公开事项,明确税收罚款等行政职权流程。 (六)成绩显著,功效明显 政务公开提高了执法水平。各种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使新平县税务局的职权更加明确,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过错明显减少,执法效率显著提高。政务公开和谐了征纳关系。通过深化政务公开,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对税务工作更加了解和支持,税收遵从度正在不断提高,实现了诚信互动、征纳双赢。政务公开提升了税务形象。阳光下操作,使权力运用得到监督制约,有效遏制了腐败的产生,有效地促进了税务行风建设。 2019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共278项。在办税服务厅公开1631户企业信用评价,对6500户个体工商户开展了纳税信用评价试点工作。2019年共举办60余场9000多人次培训,以第28个税收宣传月“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上门走访企业131余次、进学校2次、进乡村3次、进机关3次,发放税收宣传资料手册、纳税指南宣传单22500余份。政务公开提升了征管质量,使办理涉税事项程序、需要携带的资料及办理时限等更加明确,税务管理更加精细科学,使不法分子无处可钻,有效杜绝了人情税、关系税,征管质量不断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 | -1 | 6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6 | 0 | 106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277155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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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平县税务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完善,形式有待丰富,工作动态的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新平县税务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强化考核监督力度,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发布形式,充实信息发布内容,畅通信息发布渠道,通过网站、微信等平台,及时向公众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应公开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 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税法宣传、纳税服务等工作,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力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意识,落实责任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重点工作督查事项范围,及时跟进、督促督办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确保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提高对国家秘密的敏感性,对发布的政务公开信息资料,切实做到先审后发,在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的同时,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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