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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苗光辉)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2-10 11:02   点击率:23打印】【关闭



苗光辉因保管不善,将新国用(2000)字第010002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苗光辉方翠英


202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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