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6号)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要求,根据新平县关闭矿山进行生态修复工作清理排查情况,明确我县7家关闭注销矿山,现公告如下: 一、关闭矿山基本情况 (一)新平县云石矿业服务有限公司扬武镇石门槛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原采矿权人:新平县云石矿业服务有限公司,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主体为:新平县云石矿业服务有限公司。该矿山于2013年12月27日关闭注销(新国土资发〔2013〕166号),原采矿权人至今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 (二)新平县扬武镇大岔河砂场建筑用砂矿。矿山原采矿权人:云南玉溪华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主体为:云南玉溪华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该矿山于2014年12月1日公告注销(第三期),原采矿权人至今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 (三)扬武镇鹅脖子砂场建筑用砂矿。矿山原采矿权人:云南玉溪华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主体为:云南玉溪华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该矿山于2014年12月1日公告注销(第三期),原采矿权人至今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 (四)扬武镇一街砂坝砂场建筑用砂矿。矿山原采矿权人:史永平,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主体为:史永平。该矿山于2014年12月1日公告注销(第三期),原采矿权人至今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 (五)新平县泰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寨铁矿。矿山原采矿权人:新平县泰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主体为:新平县泰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该矿山于2018年1月17日云南日报公告注销,原采矿权人至今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 (六)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新平县扬武镇山冲格老山石灰岩矿。矿山原采矿权人: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主体为: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该矿山于2016年12月21日关闭注销(新国土资发〔2016〕01号),原采矿权人至今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 (七)云南省新平县扬武镇中型桥砂场建筑用砂矿。矿山原采矿权人:新平县中型桥砂场,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主体为:新平县中型桥砂场。该矿山于2017年5月3日关闭注销(新国土资发〔2017〕8号),原采矿权人至今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 二、相关要求 以上7家被关闭注销的矿山,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反映(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古城街道锦秀路23号。联系人及电话:李云华139877840990877—7016695)。逾期不反映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71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相关规定,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关闭注销的矿山原缴纳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及本息不予退还,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 特此通告。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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