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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稳岗返还的公示 8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3-18 15:03   点击率:69打印】【关闭

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19〕9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改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服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20〕5号)文件精神,企业向我局申请稳岗返还,经我局初步核实,下列企业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现给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期:2020年3月18日— 3月22日
  联系人:李桂兰     普建鑫              

联系电话: 7014365                

附件:2020年新平县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册8.docx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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