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云南健康码”全国互认、一码通行,在全县使用“云南健康码”扫码登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应用大数据技术,及时掌握在新及入新人员健康状况,对有潜在风险的人员开展排查、管理,实现“云南健康码”全国互认共享,跨县区流动亮码通行。 二、软件应用 (一)应用人群 全部在新人员和入新返新人员。 (二)应用范围 县内所有公路入新场所;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村(社区)、小区、酒店、劳务市场、车站(候车室)、市场(商场)等公共场所和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工作内容 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各公共场所安全管理人员将“云南健康码”张贴于上述场所(场景)显著位置,所有出入场所的人员须扫描二维码登记相关信息或者出示本人已经获取的健康码。广泛动员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网站等各类公众媒体,链接推广“云南健康码”,引导公众扫描申报。鼓励广大群 众互相宣传、学用“健康码”申报本人及家人健康信息,举报不如实申报行为,提出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使用方式 进出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首次需直接扫描“云南健康码”二维码,或登录“一部手机办事通”、“一部手机游云南”,或通过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玉溪网等网站,“健康云南”、“玉溪发布”、“健康玉溪”等微信公众号扫码或点击相关链接,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并生成个人“健康通行码”。个人获取健康码后,应积极配合安全管理人员验码核查,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信息。 三、强化软件应用时间 自 2020 年 4 月8 日 8 时起,在全县范围进一步规范并加强推广“云南健康码”扫码登记与验码核查工作,此前通知的“健康码”相关工作如果有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停用时间由县级或者上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另行通知。 四、工作职责 (一)县工信局负责协调各通信企业向在新入新人员发送手 机短信,提示在新入新人员主动申报。 (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指导全县所有客运站、客车、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等张贴“云南健康码”,要求乘坐人员扫码。 在各车站出入站口、出入站路线醒目位置张贴“云南健康码”,要求入新人员扫码。 (三)县公安局负责督促指导全县酒店宾馆在醒目位置张“云南健康码”,要求入住人员全部进行扫码。 (四)县卫健局负责督促指导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在醒目位置张贴“云南健康码”,要求进入人员主动扫码。 (五)县教体局负责督促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入校园醒目位置张贴“云南健康码”,要求进入人员主动扫码。 (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全县所有餐饮行业在醒目位置张贴“云南健康码”,要求就餐人员主动扫码。 (七)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所监管的企业、公司、个体户,在经营场所、办公场所等醒目位置张贴“云南健康码”,要求进入人员主动扫码。 (八)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督促各小区物管、村民小组在醒目位置张贴“云南健康码”,要求进入人员主动扫码。 (九)县直单位负责本单位和管理的下属事业单位在醒目位置张贴“云南健康码”,并督促进入人员进行扫码。各乡镇(街道)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认真履行属地责任,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云南健康码”扫码工作落实落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大宣传倡导工作力度,统筹指挥开展“云南 健康码”扫码登记、推广应用工作,县指挥部大数据保障组要时核验处置系统内“红码、黄码”数据信息,加强对系统预警人员的跟踪管理,对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人员不得设置障碍,确保全国互认互通。对“健康通行码”误报或者存有潜在风险的绿码人员,加强追踪管理并及时上报处置。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扫码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接收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推送重点人员信息,第一时间开展排查管控工作。 (二)高度重视,分类处置。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云南健康码”扫码登记、推广应用工作,县指挥部大数据保障组要及时核验处置系统红码、黄码数据信息,加强对系统预警人员的跟踪管理。红码人员:若健康状况无异常,就地集中隔离观察14天;若同时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等症状者立即送定点医院隔离诊治。黄码人员:就地排查留观;对于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性的人员,系统推送至在新入新人员目的地,交由村(社区)随访管理,对于不能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性的人员,进行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绿码人员:不得设置障碍,确保各地互认互通。 (三)确保安全,严防泄密。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要加强系统信息安全工作,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务必做到专人专管,严防泄密问题发生,防止因公民个人身份信息泄露造成负面影响。 (四)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落实属地责任、单位责任和行业责任,明确专人具体负责项目推进实施,可以根据本地工作实际成立工作专班,适时开展适当的业务培训工作。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将对该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适时通报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云南健康码 云南健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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