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王玲)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7-10 09:07   点击率:58打印】【关闭

 


王玲因保管不善,新国用(2008)第12058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玲 李昌荣(王玲代)

     2020年07月10日

 

 

上一篇:12366热点问题2020年第6期
下一篇:新平县城市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施清单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