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0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20年7月17日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武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共同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档案评分情况进行核实,对档案核实结果按照分数高低(量化得分分数相同者,服役时间长者优先;服役时间相同的,奖励分高者优先;奖励分数相同者,入党时间早者优先)依次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公示期满后由退役士兵本人签字确认,退役士兵本人对分数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新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复核,逾期未申请复核的,视为本人无异议。现公示如下: 第一名:李超(88.10分) 第二名:李春明(85.20分) 第三名:李应学(83.55分)第四名:矣刚(78.80分) 第五名:龙光成(77.00分)第六名:童玉东(76.50分) 第七名:王新华(70.15分)第八名:安福生(63.95分) 第九名:方剑文(63.40分)第十名:郭跃红(63.05分) 第十一名:梁成(61.80分)第十二名:王新福(55.75分) 第十三名:朱军(50.50分)第十四名:谢吉飞(47.25分) 第十五名:王健雄(40.00分) 公示时间:2020年7月17日至7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7—7770386 新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