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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注销公告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8-03 10:08   点击率:44打印】【关闭


因征收国有土地收回原不动产权证书,现我机构拟对权利人申请的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自20200730日至20200819日止。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0819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根据第二十条规定以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振兴路2号(新平县政务局1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7-7776594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面 积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云(2020)新平县不动产权第0000836

 

新平工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4946

 

新平县桂山街道斗戛工业园区

/

 

 

公告单位:新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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