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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9-10 00:09   点击率:41打印】【关闭

 


陈涛因保管不善,将新国用(2014)第09003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涛 马凤仙2020年 9 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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