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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徐美芝)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10-15 10:10   点击率:30打印】【关闭

 

徐美芝因保管不善,新集用(2004)120400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徐美芝 邱家才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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