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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停止接收审批事项办件材料的函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10-15 17:10   点击率:54打印】【关闭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停止接收审批事项办件材料的函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 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平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新办通〔202025号)文件精神,经县林业和草原局研究决定,自20201016日起,县林业和草原局不再接收各项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及其经营许可证核发、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审批等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件材料,审批办件材料统一由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接件、出件。请给予配合支持为谢!

此函

 

 

 

                                 20201015

 

(联系人及电话:  13987724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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