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广大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实施办法》,现将我县查处的2020年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公布。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日 附件:新平县2020年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汇总表 新平县2020年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汇总表 序号 | 违法主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或身份证号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查处情况 | 1 | 新平薇斯酒吧 | 92530427MA6P2M2D0T | 新平县古城街道世豪大商城3幢9-12号 | 杜清良 | 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违法使用童工(任XX 身份证号:53042720050626XXXX)从事酒吧气氛天使工作。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 |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0年11月13日作出(新人社监罚字〔2020〕第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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