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贯彻落实各项降费政策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12-29 09:12   点击率:67打印】【关闭

贯彻落实各项降费政策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


2020年,新平县发改局做好减税降费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收费管理工作的重点,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降低电价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推动各项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据统计2020年累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及停征、免征、减征收费金额9921万元

一、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性电价政策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13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198号 )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0〕11号 )文件精神:一是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非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按照目录电价标准(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90%执行;二是高耗能行业用户外,对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电费,2至11月共减少用电成本1578万元;三是对疫情发生以来停工、停产的企业办理暂停业务减少用电成本323万元;四是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鼓励有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全县549户电力用户参加市场化交易降低了企业用电成本7373万元。

二、严格执行目录清单收费制度,会同财政部门编制公布《新平县2020年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新平县2020年县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新平县2020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继续贯彻执行国家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城市道路占道费及挖掘修复费、防空地下室建设费等涉企行政事业收费项目降低30%的降费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关于2020年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副70元调整为35元;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调整为200元;2020年全县停征、免征、减征收费金额 647万元。


上一篇: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下一篇: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王立增)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